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考试

辽宁沈阳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费发票领取2月2日起

沈阳市财政局 2015-01-28
普通

(沈阳考区)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试费发票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1月31日23时59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名缴费截止。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领取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领取时间

  2月2日至3月5日(工作日时间)。

  二、发票领取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市公安医院对面)。

  三、发票领取方式

  请需要考试费发票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特别提示: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超过此期限将无法为考生提供发票。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丛书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初级备考题库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

无纸化题库系统

30套题/科随机组卷+章节练习

200元/2科了解详情
初级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
关注初级会计职称公众号

获得海量资料

知晓一手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