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资产评估相关知识》易错题: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8-17
普通
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2021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已经向你挥手了,要抓住每分每秒提升自己能力的机会,小编为您奉上《资产评估相关知识》错题率高的练习题,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加油~
【易错题】
根据《公司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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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CDE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点评】本题主要考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属于重点考查内容,一定要重点理解记忆,属于公司法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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