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报考简章
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规定,现将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人员,可申请参加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二)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历(学位);
(五)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首次报名人员可通过信函方式,于2016年7月31日(以邮局邮戳为准)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珠宝评估专委会),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考试专用电子邮箱(zbpgks@163.com)。
首次报名人员也可于2016年7月30—31日在珠宝评估专委会北京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报名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二寸免冠正面近照(蓝色底)3张、身份证复印件、最终学历证书复印件。
2.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从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到考试专用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核
珠宝评估专委会对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2016年8月15日前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三)缴费
1.考试费为:《珠宝评估方法》380元,《珠宝评估案例分析》1200元。
2.考试费支付方式
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8月30日前以银行汇款方式将考试费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单位名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银行账号:0114014210005905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付款单位(开发票名称)。缴费完成后,所报考科目信息不能更改,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科目
珠宝评估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5日 珠宝评估方法
2016年11月6日 珠宝评估案例分析
考试地点:北京
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准考证领取
考前报到时领取准考证。以信函方式报名的考生,持有关证书原件和身份证领取;其他考生持身份证领取。
七、考试辅导教材
《珠宝首饰评估》(地质出版社出版)、《珠宝首饰评估词典》(大地出版社出版)。考生自愿购买。
八、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查询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和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2层
邮编:100013
网址:www.cas-gjac.org
电话:010-58276125
考试专用电子邮箱(E-mail):zbpgk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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