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国企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2016-02-01 14:3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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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权
(1)对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对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不包括职工董事或监事);
(3)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建议任免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向其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2.管理者的兼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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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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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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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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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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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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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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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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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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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参股)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