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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解散公司的诉讼(2022.02.1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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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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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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