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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抽逃出资(09.0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04

大海是由一滴滴水组成的,高山是由一块块泥土合砌成的,而人的智慧是由一点点的努力积累成的。2020年税务师考试日益临近,多看书,勤做题是大有裨益的。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下列股东行为中,不属于抽逃出资的是( )。

A、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C、通过为控股股东贷款提供担保将其出资转出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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