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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2023.09.2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9-26

备考税务师真正的捷径是勤奋和坚持,掌握知识点的好办法就是实践。熟读课本后,还需要通过做题来检验知识点是否已掌握,多做题才能加深知识点的理解。正保会计网校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精选习题,记得来练习。

多选题

甲取得了县房产局颁发的扩大原地基和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但其邻居乙认为新建的房屋会阻碍自己的正常通行,乙与甲协商未果后,向市房产局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委托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B、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C、乙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D、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意外死亡,行政复议即应终止 

E、若乙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应当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选项B中应该是“可以”而非是“应当”。所以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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