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每日一练 > 税法二

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2023.07.1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7-11

少一点抱怨,多一些行动,嘴上功夫再好也不及动动手指!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精选好题,每天提供一道练习,无压力还有动力,拿捏得刚刚好!

单选题

下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纳税人不可以选择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享受的是( )。

A、子女教育 

B、住房贷款利息 

C、赡养老人 

D、大病医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一》(07.11)

税务师:每日一练《财务与会计》(07.11)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07.11)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实务》(07.11)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