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做好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保证行业报表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税务师事务所(2023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须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二)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填报表3并审核、汇总税务师事务所填报的上述报表。
二、填报登录
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中税协官网,在“服务大厅”栏登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报表”栏,在页面右侧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进入填报界面。
三、起止时间
(一)税务师事务所填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3月15日17:00。
(二)地方税协审核、填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3月31日17:00。
四、填报咨询
业务咨询:010-83755834、010-83755833
系统咨询:010-63390083、4000825868 QQ:4000102233
五、特别提醒
(一)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二)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税协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填报动员、业务培训、答疑辅导、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对属地税务师事务所行业报表的填报权限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高质量完成填报审核工作;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要切实担起领导责任,派专人负责填报工作,要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填报任务。
(二)中税协将在报表统计时,对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全部分支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须及时维护相关集团化信息,总部应对分支机构开展一体化工作,并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分支机构报送信息进行管理和汇总。
(三)请各地方税协汇总和整理行业报表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向中税协反馈,本地区报表分析报告电子版请于4月15日前发送至中税协会员管理部邮箱。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16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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