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全省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含青岛):
根据《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管理办法(试行)》(鲁税注协〔2019〕80号)和《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降低和减免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鲁税注协〔2021〕52号)文件要求,我省2023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现已开始,现将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按年度业务收入总额对应的相应档次确定会费交纳标准,2023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按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比例予以交纳,超过部分予以减免。执业(注册)税务师个人会员会费按700元/人/年交纳。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被认定为3A、4A、5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授牌分支机构除外)会费减免仍按照《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鲁税注协〔2019〕81号)执行。
二、为方便会费收取,满足减免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直接按减免后应交金额交纳。
三、会费交纳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前,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纳。
四、各税务师事务所在交纳会费时需一并上报《2023年度会费交纳统计表》(详见附件),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会费交纳统计表》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无纸化快速上报,无需上报纸质财务报表。
五、上交会费时一律以单位对公账户汇款,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单位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交纳会费的,应于《会费交纳统计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汇款账号及户名、单位名称、款项用途和项目,以便及时、准确开具有关票据。
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要求,省税协自2020年起统一开据电子会费票据。电子会费票据将由省税协开具后发送至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填报邮箱,由各税务师事务所自行打印纸质票据,省税协不再邮寄纸质会费票据。为不影响会费电子票据正常开具和发送,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务必确保单位电子邮箱地址准确有效,并准确填写《会费交纳统计表》中交款单位名称和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七、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迟交、少交会费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省通报;拒交、不交会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戒处理。
八、省税协账户信息及地址
(一)账户信息
收款帐户: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账号:2050003204205000010134
开户行: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雄山支行
行号:402451001088
联系电话:0531-59520658、59520651
邮箱:sdshuiwushi@126.com
附件:《2022023年度会费交纳统计表.xlsx》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1月23日
声明:附件内容未展示,请大家移步至相关网站查看或下载,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以上内容由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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