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4〕1号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8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确保行业报表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2023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须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二、填报登录
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在“服务大厅”栏登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报表”栏,在页面右侧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进入填报界面。
三、起止时间
税务师事务所填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3月15日17:00。
四、填报咨询
中税协业务咨询:010-83755834、010-83755833。
广东省税协业务咨询:020-83625093。
系统咨询:010-63390083、4000825868
QQ:4000102233
五、特别提醒
(一)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二)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1月22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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