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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普通 来源:盘锦人事人才网 2014-04-05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通知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注册计量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价格鉴证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通知,请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 准考证(原件);

2、 毕业证(原件,2000年以前毕业及学信网查不到的请携带学籍);

3、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4、 2张照片(一张1寸、一张2寸);

5、 人事档案。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0427-2827109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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