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和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
桂税协发〔2018〕9号
为保证广西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顺利领取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根据中税协《关于领取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2018年5月3日-5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
二、证书发放地点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1号二楼205、207号房)。
三、领取证书流程和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申领流程。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的申领程序。2017年度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需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领取证书,现场审核和证书领取所在地为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最后一科的地区。如有其他疑问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 3988转8703/8704/8706(工作日9:00—17:00)。
(二)现场审核需要携带的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报名时上传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申请“一键入会”的考生本人需要提供同底2寸近期证件照1张;
4、办理执业登记的考生还需提供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者须同时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的原件;
6、代替他人领取证书的,须同时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如有其它信息变动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广西税协联系电话:0771- 5717645 、5717673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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