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以及近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要求,现将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申领证书时间
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间为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5月7日17:00。
二、考生申领证书程序
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分四步,即1.考试合格考生网上申请;2.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网上审核;3.审核合格考生取得电子证书;4.审核合格考生取得纸质证书(中税协邮寄)。具体规定:
(一)在考试成绩滚动管理期内,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可以网上申请领取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生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在“证书中心”申请领证,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有关证件照片。
三、领证考生注意事项
(一)网上审核通过的领证考生,请关注中税协有关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公告,中税协将分批公告取证人员信息。
(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人社厅发[2019]27号)。税务师纸质证书晚于电子证书发放,统一由中税协考试办公室邮寄(邮资到付)。
(三)领证考生在提交申请时,须准确填写纸质证书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若因邮寄地址不详或错误,导致证书邮寄失败,责任自负。邮寄地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地区考生由深圳税协代为发放。
(四)2015年至2018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当年度税务师证书的,按上述流程办理。按照有关规定,纸质证书在中税协保存期5年,超过5年仍未领取的证书,将统一上交予以销毁。
四、领证咨询
热线咨询:021-61651875(重点解答技术性问题)、4000033955(重点解答政策性问题)
考试办公室邮箱:ksb@cctaa.cn
注:疫情防控期间如遇无法接听,请发邮件咨询。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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