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办证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关于办理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将有关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清晰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经复核无误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发证同志携带以上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三、办证时间
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
送交材料地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房间(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3号)
注:
1.请各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本单位职工,可以查询该科目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单,准备办证材料(注:办证材料增加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
2.准考证丢失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见资料下载)。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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