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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确保企业3月纳税申报享受“减”“免”“降”等税费优惠政策

普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03-25

税务总局:确保企业3月纳税申报享受“减”“免”“降”等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召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3月份企业切实享受到“减”“免”“降”“缓”“延”“退”税费优惠政策。

会议传达学习了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批示。王军在批示中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将税费优惠政策落细落地落到位。

王军要求,要切实加强政策落实的网格化管理,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无论是否办理税费申报、无论是否复工复产都能全面知晓政策、充分享受政策。深入细致做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好3月份纳税申报期工作,确保税费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

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在会上支出,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抓实抓细抓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打折扣、不搞“花架子”。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应整改的抓紧整改,该反映的及时全面反映,确保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得到最严格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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