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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协发[2024]9号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的通知

普通 来源: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06-20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晋税协发[2024]9号

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交纳2023年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标准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别确定。单位会员会费按年交纳,以会员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基数进行交纳: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万元;业务收入1000-3000万元(含),定额单位会员会费18万元;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0万元, 对单位会员应交纳的定额会费超过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个人执业会员会费按每人每年700元交纳。

二、会费交纳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三、会费交纳方法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将2023年团体会员会费、执业会员会费通过事务所账户转账至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账户。

单位名称: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水西支行

帐号:14050181560800000396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15834054917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6月20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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