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省内各考生(青岛考生除外):
根据《中税协关于领取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中税协公告〔2021〕3号)要求,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2021年2月5日17:00。
请省内已通过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根据《公告》有关要求及时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在“证书中心”申请领证。
申领证书同时选择“一键入会”的考生,考生信息将自动导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考生可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系统”()“(注册)税务师查询”模块进行查询。纸质会员证领取时间和方式,省税协将通过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附件:《中税协关于领取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中税协公告〔2021〕3号)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关于申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2021年2月5日17:00。
二、申领程序
(一)已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 或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核对人像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邮寄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1、人像照片,用于制作资格证书,应为白底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高413像素、宽295像素,不符标准会影响证书的规范性、美观性。
2、个人基本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该信息不可自行修改,如有错误须报考试办由管理员修改;通讯、地址等信息可修改,信息如有错误考生可在证书申请时自行更新。
3、考生上传的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上的信息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可辨,否则影响审核进度。
(二)考生应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造假,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的证书照片模糊,无法辨别,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及时重新或补充上传,进行二次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逾期未申领证书的,将随同下一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证书申领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人社厅发[2019]27号)。
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资格证书”查询并下载。纸质证书晚于电子证书发放,统一由考试办公室邮寄(邮资到付)。
(二)领证考生须准确填写纸质证书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若因邮寄地址不详或错误,导致证书邮寄失败,责任自负。证书邮寄地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地区考生的证书,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代发。
(三)以前年度尚未申领证书的,随本年度证书按上述流程申请办理;未领的纸质证书,由考试办公室代保存5年,超过5年仍未领的证书,将按照有关规定,交人社部予以注销。
四、咨询方式
热线咨询:021-61651875(重点解答技术性问题)、4000033955(重点解答政策性问题)、考试办公室邮箱:。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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