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主体?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合同人:是指签订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合同的双方或多方。
2. 立据人:是指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在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等时,开具或取得的银行存款单、汇款凭证、银行结算凭证等。
3. 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各类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 领受证人:是指领取并使用各类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如领取并使用权利、许可证照等。
5. 使用人:是指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即使他们不是立合同人、立据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并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此外,对于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