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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进行计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9-05
在会计准则中,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通常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量:
1. 确定持有待售的资产: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哪些非流动资产已经满足持有待售的条件。通常,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已经就出售该资产作出决议;二是已经签订出售协议,或者企业已经实质上确定将出售该资产。
2. 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一旦确定某项非流动资产为持有待售,就需要将其从非流动资产类别中移出,并调整其账面价值。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应反映资产的最佳估计售价,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3. 计提减值准备:如果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账面金额,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金额是账面金额与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4. 列报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单独列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出售原因、出售计划、预计出售时间等重要信息。
5. 结转出售损益:当资产实际出售时,将持有待售资产的账面价值结转到损益中,确认处置损益。处置损益的金额是出售价格与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步骤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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