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中,是否包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中包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3. 房地产开发费用;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其中,第五项“其他扣除项目”在实践中通常包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当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如果其评估价格低于原值,那么评估价格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用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评估价格是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旧房及建筑物进行的评估确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