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重新审查、裁决的一种法定救济途径。下面是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要求等内容。
2. 受理申请:税务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包括受理时间、受理机关、案件编号等信息。
3. 审查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相关事实的真实性。
4. 复议审查: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复议审查工作,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
5. 复议决定:税务机关应当在作出复议决定前,向申请人告知复议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申请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税务机关应当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6. 履行决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纳税人接受复议决定并履行了决定,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复议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行政复议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纳税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