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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法的解释(09.0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06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法的解释

  具有专属性、权威性、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1.按照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解释权限分类 特点 解释主体 判案适用性
立法解释 事后解释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解释法律
②国务院解释税收行政法规
③地方人大常委会解释地方税收法规
可作判案依据
司法解释 在我国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包括“两高一共”——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由两高做出的共同解释 可作判案依据
行政解释 在执行中具有普遍约束力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原则上不能作判案直接依据

  2.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税法解释还可以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字面解释——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限制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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