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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存货的发出计价(5.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5-07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网校论坛分享的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存货的发出计价(5.7)

实际成本计价前提下存货的发出计价

方法 假设前提 掌握具体计算过程
先进先出法 假设先购进的先发出 按先进先出的假定流转顺序来选择发出计价及期末结存存货的计价
个别计价法 实物流转与价值流转一致 逐一辨认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进、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方法 掌握具体计算过程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实际成本+本月进货实际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进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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