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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试题:继受取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21

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只有多做题才能巩固知识点。下面为大家带来税务师历年试题,希望大家好好测试下。

2018税务师试题20172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4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6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6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7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8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多选)

1.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
【解析】

继承属于继受取得。甲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无需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点评】本题考核“继受取得”,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辅导中均有体现: ①赵俊峰老师基础学习班第六章第04讲; ②赵俊峰老师主编的“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应试指南•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128页多选题第9题; ③李素贞老师主编的“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经典题解•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107页多选题第4题; ④正保会计网校主编的“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全真模拟试卷•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29页多选题第14题。 ⑤题库开通的模拟试题(三)单选题第15题。

希望大家都能脚踏实地的把每一个知识点巩固好。坚持每天做题,考试多加分!每天认真复习,相信都能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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