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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七章核心考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09

2017税务师考试已经进入紧张备考阶段,众所周知,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涵盖的知识点较多,覆盖面广。为帮助大家掌握重要知识点,更有针对性地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七章核心考点及考查星级,希望对备考税务师的你有所启发!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教材内容第七章的主要变化:

1.按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更新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等内容;“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由“管理费用”科目,改为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修改“八、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核算的内容。

3.修改:印花税主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核算。

第七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 ★★
“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 ★★★
“免抵退”的会计核算 ★★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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