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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税务师考试教材《税法一》第157页例题答案更正

    普通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08-01

    2017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第157页【例2-2】答案更正

    各位考生:

    因我们教材审核中的疏忽,以致2017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第一版第157页【例2-2】答案有误,对此深表歉意,现更正如下:

    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3%+5100=207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44200-20700=23500(元)

    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80%=612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85000-61200=23800(元)

    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1%=8221(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8221=18979(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1977-18979=12998(元)

    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机器应纳增值税=32440÷(1+3%)×2%=629.90(元)

    计算业务(5)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2870÷(1+17%)×17%=1870(元)

    该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23500+23800+12998+629.90+1870=62797.90(元)

    欢迎广大考生就考试教材内容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认真研究改正。

    邮箱:ksgzb@cctaa.cn.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编写组
    2017年7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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