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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13

2017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4月20日-6月20日,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没有开始学习的学员应抓紧时间备考,制定学习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依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

第十一章 非流动资产(一)

知识点: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拓展】企业持有固定资产不是为了转售,所以“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是固定资产,而应定为流动资产,类似于存货。

【关键考点】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作流动资产认定。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

【拓展】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本质上均为生产资料,区别就在于此:固定资产是有形的、而无形资产是无形的。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例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关键考点】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如果使用寿命不同,应分开单独核算。

举例:生产车间里面有房屋、空调、生产线,可以将生产车间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吗?不能。因为里面的每个服务效能不一样、寿命期是不一样的、折旧的进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要单独作为固定资产。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一章知识点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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