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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消费税的抵扣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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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内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收回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月末根据消费品销售收入,计算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次月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问题:现在可抵消费税,不单只是加工收回一种情况,还包括购入联系生产吧?

回复:您的理解正确,消费税的抵扣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理解:

1.继续生产环节,外购(含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此时税法列举项目可以抵扣消费税以外,其他的不能抵扣消费税。即税一教材238和242页列示的10类可以抵扣。

2.委托加工收回后高价销售的环节,要按售价计算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的已纳消费税,此处的扣除不受应税消费品的限制,只要是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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