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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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已于11月13日圆满结束,为了满足广大考生们估分的需求,正保会计网校特组织网校老师在考后进行2016年税务师考试试卷点评免费直播,针对典型试题予以讲解,便于考生进行估分、解除考试中的疑惑。准备参加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也可以通过本次直播了解考试难度和出题方向,为今后的备考打下扎实的基础!错过直播的小伙伴儿福利来啦,为大家奉上老师的录播视频及讲义!以下是老师杨军《税法二》考后试卷点评讲义。
一、单选题
1.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保证期间为主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C.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P175)。保证期间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所以选项B错误。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2.甲公司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甲公司本无意与丙公司签约合作,但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交易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即终止了与丙公司的谈判,并与丁公司签约,给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公司对丙公司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
A.公平责任
B.侵权责任
C.违约责任
D.缔约过失责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P184)。甲公司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这种合同是()。
A.委托合同
B.信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P201)。行纪合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4.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担保,担保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B.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
C.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股东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公司不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担保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P227)。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所以选项A、D错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所以选项B错误。
5.下列债权请求权中,法院不支持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是()。
A.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请求权
B.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请求权
C.身体受到伤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D.股息和红利的支付请求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P136)。下列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6.根据《合同法》理论,关于赠与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
B.赠与合同是无偿法律行为
C.赠与合同是双务法律行为
D.赠与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分类(P190)。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
7.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人员应当回避的是()。
A.审判员某甲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时,与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大学同学
B.审判员某乙在审理故意杀人案件时,与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朋友
C.审判员某丙在审理受贿案件时,是被告人的表弟
D.审判员某丁在审理逃税罪案件时,与法庭书记员是邻居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回避制度(P42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8.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甲的儿子乙继承了甲的房屋一套,关于乙取得该房屋是基于()。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事件
D.事实构成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事实(P144)。遗嘱继承是由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而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立遗嘱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但是遗嘱继承发生只是因为立遗嘱人的死亡与遗嘱的存在这一事实,所以属于事实行为。
9.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诉讼代理权于委托代理人死亡时消灭
B.解除委托诉讼代理自法院接到书面解除通知时生效
C.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D.授权书上写明“全权委托”意味着可以行使代为承认、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委托代理(P396)。委托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即失去了行使诉讼代理权的能力,无法代理诉讼,诉讼代理权随之丧失。所以选项A正确。委托代理人辞却或解除委托,当事人必须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不发生辞却或解除的效力。所以选项B错误。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所以选项D错误。
10.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乙中途遇到晕倒的陌生人,为其垫付医药费
B.丙因债务纠纷将戊打伤
C.甲将购物卡八折卖给同事
D.丁在海边游玩时捡拾的贝壳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P121)。事实行为,是指无需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如作品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选项A为无因管理,选项B为侵权行为,选项D为拾得遗失物,均属于事实行为。所以选项A、B、D错误。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甲将购物卡卖给同事的行为属于合同行为,所以选项C正确。
二、多选题
1.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A.订立合同时,隐藏真实情况的
B.履行合同后,不适当履行损害合同相对方利益的
C.合同订立后,违反约定向他人泄漏合同中的商业秘密的
D.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情况的
E.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
【参考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P18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甲、乙签订合同。甲承租乙的房屋。租期届满后,甲拒绝退出房屋。这种情形下。甲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A.无权占有
B.恶意占有
C.善意占有
D.直接占有
E.有权占有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P162)。有权占有,又称正权源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为的占有。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占有,是指非基于本权或说是欠缺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无占有的权源,而误信有正当权源且无怀疑地占有。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源,或对是否有权源虽怀疑而仍为占有。直接占有,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如质权人、保管人对质物、保管物的占有。间接占有,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事实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如出质人、寄托人对质物、保管物的占有。本案中,甲明知租期已满仍继续占有,那么甲的占有为无权占有、恶意占有、直接占有。所以选项A、B、D正确。
3.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催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A.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C.当事人拖延履行或者拒绝履行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及行政机关依法可以采取的具体补救措施
D.履行义务的方式和期限
E.强制执行的方式和开始时间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催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P85)。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选项D);(2)履行义务的方式(选项D);(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选项B)。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4.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A.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
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
C.债务人因经营实务而支付赔偿金
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参考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P285)。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是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所以选项A、D、E正确。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5.下列犯罪形态中,不属于“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有()。
A.想象竞合犯
B.牵连犯
C.吸收犯
D.结果加重犯
E.结合犯
【参考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想象竞合犯(P311)。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所以除了选项A之外,选项B、C、D、E均正确。
6.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审理及判决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庭前进行证据交换的,当事人在庭审中不得再提出证据
B.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C.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D.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理由
E.驳回原告起诉的,应当采用判决方式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一审程序(P405)。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所以选项B正确。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所以选项C正确。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所以选项D正确。驳回起诉应当适用裁定,所以选项E错误。
7.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则可以对该决议提起撤销之诉的人员有()。
A.公司非控股股东
B.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非股东监事
C.出席董事会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股东董事
D.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股东
E.受决议内容影响的股东
【参考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决议的撤销(P266)。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所以只有股东有权针对公司决议提起撤销之诉。所以选项A、D、E正确。
8.下列关于民事权利属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B.人身权属于对人权
C.物权属于相对权
D.债权属于请求权
E.著作权属于支配权
【参考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P125)。形成权,是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承认权、同意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终止权。形成权的特点在于,仅依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足以使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生效,或者使法律关系变更、终止。所以选项A正确。对世权,是指能够请求不特定的一般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物权、人格权等。对人权,是仅能请求特定的人为一定的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所以选项B错误。以权利实现方式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划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指无需他人协助,即可行使、实现的权利,如物权、人格权。相对权,是指须借助他人的协助,方可实现的权利,如债权。所以选项C错误。请求权,是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所以选项D正确。支配权,是对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如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所以选项E正确。
9.下列民事诉讼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有()。
A.证明甲公司财务情况的会计账簿
B.证明甲、乙婚姻关系存在的结婚证
C.证明甲伤害乙侵权事实的沾上乙血迹的木棒
D.证明甲、乙谈话内容的录音
E.证明甲、乙在共同伤人现场的鞋印
【参考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P398)。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称为物证。物证具有的特点有: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选项C、E正确。会计账簿、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属于书证。谈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所以选项A、B、D错误。
10.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及期间起算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不得行使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B.兑付国债资本金和利息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C.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D.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E.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适用、期间的起算(P136)。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所以选项A错误。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所以选项B正确。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正确。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不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E正确。
11.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和丁应当就轿车变价款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B.丁的质权自丙向其交付轿车时设立
C.丁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时设立
D.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
E.乙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参考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质权(P157)。同一财产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丁应当优先于乙受偿。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动产质权自交付标的物时设立,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E正确。
12.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告规定,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包括()。
A.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B.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C.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批
D.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E.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参考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项目(P37)。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包括: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1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变更经营范围应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B.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C.变更投资人姓名应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D.变更出资额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变更企业名称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P21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选项A、E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选项B正确。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选项C、D正确。
14.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侵权类型有()。
A.交通事故侵权
B.医疗事故侵权
C.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D.环境污染侵权
E.产品侵权
【参考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过错责任(P203)。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产品责任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污染环境侵权、动物侵权、监护侵权、雇主侵权等。
15.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侦查措施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
B.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可以强制带离现场讯问
C.在犯罪嫌疑人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
D.侦查人员讯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E.侦查人员在侦查中不得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
【参考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侦查措施(P443)。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所以选项A正确。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所以选项B、D错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搜查,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所以选项C正确。侦查人员在侦查中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所以选项E正确。
16.下列关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董事会会议议事方式一律由法律规定
B.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C.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一律由公司章程规定
D.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的董事仅限于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的董事
E.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参考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事会(P250)。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选项A、C错误。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所以选项E正确。
17.量刑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内容之一。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由基层法院作出裁判的有()。
A.判处无期徒刑
B.判处有期徒刑
C.裁定减刑
D.判处缓刑
E.裁定假释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的管辖(P326)。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所以选项A错误。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4)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所以选项C、E错误。
18.天河公司承建工程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天河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对天河公司罚款3万元的决定。天河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暂扣许可证、诉讼被告、出庭应诉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法院应当列某省建设厅为共同被告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C.某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拒不出庭应诉,则法院应当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
【参考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天河公司对罚款决定不服,那么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为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所以选项B正确。暂扣许可证是行政处罚行为,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E正确。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所以选项D错误。
19.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法理论,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要求中,属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理性要求的有()。
A.处罚应保持适度适中,符合比例法则。符合情理且具有可行性
B.处罚应全面考虑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
C.处罚应有法定依据,不逾越法定权限,遵守法定程序
D.处罚应平等地适用法律,相同情况相同处罚
E.处罚应当符合法律设定该处罚的目的
【参考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P3)。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要求。所以选项A正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全面考虑行为所涉及或影响的因素,尤其是法律、法规所明示或默示要求行政机关考虑的因素,不能以无关的因素为根据,这样才能使行政行为有充分、合理的依据,而不忽视法律的要求。所以选项B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法定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要求,所以选项C错误。在相同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无论是赋予权利,还是设定义务,都不得因人而异,对相同事实与情况应相同对待,公正地对待所有的当事人。所以选项D正确。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所以选项E正确。
20.民间借贷中,连带保证人应当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下列关于连带保证诉讼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B.出借人以借款人和保证人为共同被告起诉的,法院不支持保证人提出的先诉抗辩主张
C.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法院应当追加保证人为第三人
D.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法院可以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法院应当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间借贷合同担保人的诉讼地(P191)。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21.甲公司将一艘货船卖给乙公司。下列关于给付义务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交付货船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B.甲将货船的有关文件或者资料交与乙的义务属于合同的附随义务
C.乙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D.甲在订立合同前将货船有关情况向乙如实告知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从给付义务
E.甲、乙完成交易后对交易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属于后合同义务
【参考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给付义务(P169)。主给付义务是债的关系所固有的、必备的并决定债的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卖方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为主给付义务。所以选项A、C正确。从给付义务是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它并不决定债的关系类型,但债权人可以就从给付义务独立诉请履行。交付与标的物有关的文件或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所以选项B错误。前合同义务是指订立合同时的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也会产生各种义务,如说明、告知、保密、保护等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消灭后合同当事人负有的义务,如受雇人离职后不得泄露雇主的商业秘密。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三、综合题
(一)2013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为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贷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在甲、乙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乙公司办理好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
1.本案损害赔偿及风险负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B.通达公司无须赔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D.乙公司负担风险,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E.甲公司负担风险,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参考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2.如果借款期限届满,丙公司未获清偿,则下列关于丙公司债权行使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丙公司若放弃对戊公司的抵押权,则丙公司仅可向丁公司主张其担保的20万元债权
B.丙公司应当先就戊公司的抵押担保实现其债权
C.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时,丁公司可以依法行使先诉讼抗辩权
D.丙公司应当先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E.丙公司可以就戊公司的抵押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所以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B、D错误,选项E正确。丁公司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C错误。
3.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及届满后相应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10月8日届满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事后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丙公司返还
C.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7月8日届满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丁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E.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做出了还款计划,则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本题借款合同约定了期限,诉讼时效应当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开始起算。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正确。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诉讼时效届满后,不再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所以选项E错误。
4.如果7月9日戊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戊、丙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
A.无效
B.可撤销
C.有效
D.效力待定
E.可变更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万盛公司系某省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公司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经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被告确定、出庭应诉事项以及法院做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省建设厅作为第三人,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B.省建设厅作为共同被告,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C.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法院应终结诉讼
D.若本案市安全家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法院应缺席判决
E.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为被告,其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参考答案】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第三人。万盛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服,所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为被告,省建设厅为第三人。所以选项B错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选项C、D错误。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E正确。
2.本案中,省建设厅作出暂扣万盛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下列关于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行为的性质、类型以及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是没收,应适用《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规定
B.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是损益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
C.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
D.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属于行政知道,应适用《行政许可法》的程序规定
E.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是行政处罚,属于能力罚,应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
【参考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种类。暂扣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也称能力罚。
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万盛公司不要求举行听证,可以不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B.做出该处罚决定前,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应事先向万盛公司告知其违法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及享有的权利
C.若本案依法举行听证,则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调查人员以及万盛公司有关人员可以亲自参加听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和万盛公司也可以各自委托1-2人代理参加听证。
D.若本案依法举行听证,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E.若该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应在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告知其听证后5日内提出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依据。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但是行政机关不能委托代理人进行听证,所以选项C错误。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所以选项D正确。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所以选项E错误。
4.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若省建设厅查明万盛公司实际上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法,系通过贿赂、欺骗手段取得,则下列关于省建设厅依法采取措施及处理理由的说法正确的有()。
A.是否撤销该许可,由省建设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决定,理由是省建设厅基于
B.应当撤销该许可,但是对万盛公司给予该许可实施的可获得利益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C.应当撤销该许可,理由是万盛公司通过贿赂和欺骗手段违法取得该许可
D.应当撤回该许可,理由是万盛公司通过贿赂和欺骗手段违法取得该许可
E.应当变更该许可,理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三)华兴服装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转希望,经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侵犯了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1.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
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
B.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公司未弥补损失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参考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东无论持有股份多少,均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
B.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事项作出决议
C.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召集,总经理主持
D.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中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前30日通知股东
E.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应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而不是以李某的名义发出
【参考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D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
3.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通过
B.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2/3以上通过
C.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有关华兴解散会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
E.有关华兴解散会议,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均可作出
【参考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解散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小股东黄某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有()。
A.参与公司决策权利
B.出席临时股东会议的权利
C.参与股东管理的权利
D.知情权
E.查阅权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小股东也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所以本案中黄某的知情权和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四)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因丁保管不当致汽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涉讼。
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阶期限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参考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本题中甲乙约定货款分期支付,所以选项C正确。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乙是有权处分,且买卖合同是甲和乙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汽车的所有权未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选项E正确。
2.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B.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C.甲付清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D.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E.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变动。丁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质权。所以选项B正确。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主要包括买卖等。所以选项D正确。
3.根据乙和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A.简易交付
B.指示交付
C.拟制交付
D.占有改定
E.观念交付
【参考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动产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尚为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所以选项B正确。观念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对于动产的占有关系仅仅在观念上发生移转,在外观上并未现实地发生变化。所以选项E正确。
4.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A.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C.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E.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变动。乙和丙之间的汽车交付已经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丙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所以选项A正确。在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对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下,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不能主张取回标的物。本题中丁作为善意第三人取得了汽车的质权。所以选项B正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与该动产有关的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的担保物权。本题中戊是基于合同而依法进行留置,所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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