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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8-18

  2014年的注册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cta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况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的

E、经营情况不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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