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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职工福利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4-20

2016税务师知识点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税法二》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2016税务师《税法二》预习

扣除项目的标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步法)

项目 第一步:实际发生额A 第二步:标准额B 第三步:比较确定 备注
税前扣除额 纳税调整额
福利费 1.已知条件中的金额;
2.需要调整的金额
工资薪金总额×14% 1.A>B时=B
2.A<B时=A
1.A>B时=A-B
2.A<B时无须调整
1.注意福利费包括的内容、“工资总额”含义。
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工会经费 已知条件中的金额 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已知条件中的金额 工资薪金总额×2.5%

【注意】

1.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a)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b)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c)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d)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e)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2.“工资薪金总额”,是按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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