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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纳税期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4-14

2016年税务师知识点

知识点:纳税期限

1.决定因素:税种的性质、应纳税额的大小、交通条件

2.形式:

(1)按期(如流转税)

(2)按次(如耕地占用税)

(3)按年(但要分期预缴,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试题·多选题】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下列有关纳税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不同性质的税种,其纳税期限不同

B.我国现行税法中的纳税期限只有按期纳税一种形式

C.采取何种形式的纳税期限,与课税对象的性质有密切关系

D.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征收的纳税期限

E.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纳税期限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按期纳税、按次纳税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等均采取按次纳税的办法;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2016年税务师的备考战鼓已经敲响,税务师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以上税务师《税法(一)》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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