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涉税相关法律

2022税务师《涉税法律》练习题:共有关系的权利主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07

【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共有关系的权利主体是两个以上的人,因此共有的所有权也是两个以上

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D.按份共有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即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需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

E.对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的共有,构成准共有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E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共有关系的权利主体是两个以上的人,但共有的所有权是一个而不是多个。所以选项A错误。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所以选项C错误。按份共有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即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可单独或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所以选项D错误。准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对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共同享有权利的共有,故E选项正确。

很多企业缺少税务业务处理方面的人才,早点拿到税务师证书很有用!备考税务师就是学习的过程,考个税务师,增加税务知识储备,对未来工作也有帮助!要早点考下来!

更多推荐

节后收心三步曲 开启2022税务师备考!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