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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2-02

20.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在对法人作出( )的决定之前,无须告知纳税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A.5千元罚款

B.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C.扣押应纳税商品、货物

D.调取当年度涉税账簿资料

E.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于较大数额的罚款案件(对公民作出2千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案件和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案件。 

注意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1)属于行政处罚,但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非税务行政许可证件)。(2)属于行政命令,属于纠正的措施,不具有制裁性:责令限期改正(包括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3)属于间接强制执行形式:收缴或者停售发票。(4)税务具体管理行为: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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