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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考证,还是日常工作,只要你未来想从事财会、涉税方面工作,难免会遇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方源老师在直播中和大家分享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听完课,相信对大家都很有帮助。这节课,听方源老师给我们讲授的是个人所得税中重要的知识点——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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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入】熊大任职于木兰设备公司,2020年1月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2020年2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另,从事兼职劳务当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计算熊大取得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解析】
1月取得工资薪金个税:(8000-5000)×3%=90(元)
2月取得工资薪金个税:
【(8000+10000)-5000×2】×3%-90=150 (元)
2月取得劳务报酬个税:(3000-800)×20%=440 (元)
核心内容与考点
一、扣除费用
【单选题】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的是( )。(2019年)
A.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支出
B.个人购买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C.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支出
D.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
【正确答案】A
【源来如此】选项BCD,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二、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记忆点:利润=收入-四大扣除费用
三、应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记忆点:税额=(利润×税率-速算扣除数)-预缴
提示: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适用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七级超额累进预扣率表执行。
【教材例2-2】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职员,2020年1-3月公司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公司按规定标准为其代扣代缴“三险一金”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分别计算赵某1-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教材例2-3】中国居民陈某为某公司职员,2020年1-3月公司每月应发工资为30000元,每月公司按规定标准为其代扣代缴“三险一金”4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分别计算陈某1-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教材例2-4】假设中国某居民个人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元(不含增值税),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2000 - 800 = 1200(元)
(2)应预扣预缴税额= 1200×20% = 240(元)
【例2-5】假设中国某居民个人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不含增值税),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40000 × ( 1 -20% )×70% =22400(元)
(2)应预扣预缴税额=22400×20% = 4480(元)
【单选题】居民纳税人方某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元。(2019年)
A.10000
B.11200
C.16000
D.20000
【正确答案】B
【源来如此】(1)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70%=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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