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5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暴发,运输该批玉米的火车在途中出轨,全部玉米毁损。各方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此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
B、乙
C、丙
D、货运公司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涉及运输的风险承担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合同在乙地履行时,随着合同的履行交付,风险已经转移至甲。而在甲丙之间合同成立时,根据上述第144条的规定,风险转移至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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