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涉税相关法律

2021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试题:股东代位诉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2-24

甲公司拥有一项手机屏幕的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乙公司擅自使用了该专利,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若甲公司怠于追究乙公司的法律责任,甲公司股东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股东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C.甲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不作为

D.甲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监事会不作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股东代位诉讼

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本题难度一般,主要考查股东代位诉讼的内容。本知识点内容在考试中也是一个难点和常考点,在学习的过程中注意重点掌握。股东在代位诉讼中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

税务师备考内容多,知识点繁琐,要注意听课后做题,巩固基础知识点。网校税务师题库【每日一练】栏目,每天都有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试题,每一道题都有对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哦!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听老师课程,做海量精选习题,体验专业老师在线答疑......非常方便! (去下载>>

税务师考试

正保会计网校推出税务师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无忧直达班VIP签约特训班精品网课,实力老师授课,专业团队答疑,与其自学抓不住重点,倒不如了解下网课,早点选一门适合自己的课程,开始预习打基础!

更多推荐

税务师备考指导:零基础/大龄生/宝妈如何安排学习?

2021税务师高效实验班开课!一线老师带队!

注会转战税务师怎么备考?裸考or报班?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