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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共同共有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2-16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物平等和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形态。如家庭关系、夫妻关系。

共同共有的效力: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才发生对外效力;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也无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物的分割与按份共有相同;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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