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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物的概念与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2-05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物的概念与分类

物: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并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资实体。

物的特征:客观物资性、可支配性、可使用性、特定性、独立性。

物的分类:(1)动产与不动产。(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3)特定物与种类物。(4)主物与从物。(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6)原物与孳息物。(7)消耗物与不消耗物。(8)有主物与无主物。(9)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10)定着物与附着物。(11)特殊种类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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