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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逮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9-22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羁押,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主体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
执行主体 公安机关
适用条件 1.一般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①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③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④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⑤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绝对逮捕(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3.变更型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批准逮捕 1.讯问: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①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②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③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2.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执行逮捕 1.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链接】监视居住中是24小时送看守所。
2.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链接】监视居住是除无法通知外都要通知;拘留是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都要通知。
3.对于被逮捕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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