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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环境污染侵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7-29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7月22日到2024年7月28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7月28日

某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河流后,造成了大量鱼类死亡。当地养殖户将该造纸厂起诉至人民法院,造纸厂的下列答辩理由不成立的有( )。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河中鱼类死亡

C、该造纸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该污染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E、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书证明该造纸厂的排污行为与鱼类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污染侵权。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环境污染采取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所以选项A、C说法不成立。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选项D说法不成立。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河中鱼类死亡,不能证明自己的造纸厂与污染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选项B说法不成立。

点评:本题考查环境污染侵权。本题难度中等,就是对环境污染侵权知识点的单一考查,学习各类侵权类型时,注意从归责原则以及免责事由的角度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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