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二

2024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契税的征收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5-20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5月13日到2024年5月19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5月19日

下列关于契税的征收管理,表述错误的是( )。

A、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B、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C、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D、在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被解除的,纳税人已经缴纳的契税不再退还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点评】本题考查契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2.具体规定:

(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2)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3)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二)契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三)契税的纳税地点

1.土地、房屋所在地。

2.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四)契税的退税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好题↓

税务师考试题库

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