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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4-22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4月15日到2024年4月21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4月16日

    (2020年)下列房产处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转让离婚析产商铺

    B、将房屋产权赠与子女

    C、离婚析产方式分割房屋产权

    D、转让无偿受赠房屋

    E、居民个人转让自用3年唯一生活用房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DE
    【解析】

    选项B,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相关内容参考如下:

    一、法定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法定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

    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减免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注意: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八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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