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是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06月19日到2023年06月25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
练习时间:2022-06-25做题次数:364 准确率:22.39%
1、关于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B、进口卷烟的计税价格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
C、卷烟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征税
D、纳税人销售卷烟,售价明显偏低的,可自行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E、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选项B,进口卷烟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选项C,卷烟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征税;选项D,纳税人销售卷烟,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计税依据。
【点评】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价格”知识点。消费税计税价格:
核定价格和实际售价孰高适用
(一)卷烟
核定范围 | 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
核定权限 | 国家税务总局 |
核定公式 | 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
新品计税 | 未经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 生产企业应按卷烟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
(二)白酒
核定范围 |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 2.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 【提示】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的情形,暂不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
核定权限 | 主管税务应将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
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白酒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核定。 | |
核定标准 | 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
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原则上应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核定。 自2017年5月1日起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统一调整为60%,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应按照调整后的比例重新核定。 【提示】对白酒生产企业设立多级销售单位销售酒,税务机关应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生产企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 |
重新核定 |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
【提示1】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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