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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判决和裁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6-01

在备考2021年税务师的路上,总有磕磕绊绊,遇到这样或那样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网校的答疑板要闪亮登场了。针对学员在学习中的问题,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答你所问,重要的是还不限次数。下面是整理出的答疑精华:

【试题内容】

单元四 行政诉讼程序

大纲框架

单元四
要求
要点
行政诉讼程序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
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提问内容】

判决和裁定是什么意思,如何区分,啥时候用判决啥时候用裁定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起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比如:甲向A法院起诉,A法院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

又如:甲把乙打伤,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各项费用5000元。这就是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且一个案件只能在最后有这样一个“判决”。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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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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