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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1-13

2021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相信很多考生朋友在学习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网校的答疑板要闪亮登场了。针对学员在学习中的问题,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答您所问。

网校答疑精华:

【试题内容】

2020年,张三从韩国获得劳务报酬8000元(税前),已在韩国缴纳1200元税款,在我国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800元,2020年张三境外所得需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1200

B.80

C.1280

D.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800×12+8000×(1-20%)-5000×12】×3%=480(元),综合所得抵免限额=480×8000×(1-20%)÷【5800×12+8000×(1-20%)】=40.42(元),境外已经缴纳税款=1200(元),无需补税。

【提问内容】

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吗?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使用综合税率表的就是综合所得,请问综合所得具体包含那些?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属于的;

共包含四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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