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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购进的贷款服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29

在备考税务师的时候,要拒绝玻璃心。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未达到自己的学习目标,或学习过程中困难重重的时候,不考虑排除万难,而是退缩,这种玻璃心要不得,心中要有一个信念:开始了,就要一直走到最后,一直到走出考场。

但话说回来,学习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可避免,网校答疑板不限次数专业答疑服务,可以帮助大家排除学习路上的障碍。

试题内容:

下列项目属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进项税的有( )。

A.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外购货物

B.购进的贷款服务

C.因违反法律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货物

D.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取得的我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因违反法律被执法部门强令销毁的货物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我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进项税。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提问内容:

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进项税?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是的。对于贷款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主要是考虑如果允许抵扣借款利息,从根本上打通融资行为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按照增值税“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则,首先就应当对存款利息征税。但在现有条件下,难度很大,一方面涉及对居民存款征税,无法解决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另一方面,也与当下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现状不符,所以规定接受的贷款服务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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