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相信很多考生朋友在学习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网校的答疑板要闪亮登场了。针对学员在学习中的问题,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答你所问。
网校答疑精华:
【试题内容】
2.符合上述款项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问内容】
老师,如果是跨年度的设备工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也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吗?还有,设备也需安装,那得等设备安装完才确认收入吗?好像和《税一》中的增值税不太一样?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和增值税不一样的。
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再做进一步的理解,该知识点属于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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