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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行政强制措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12

在备考2020年税务师的路上,总有磕磕绊绊,遇到这样或那样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网校的答疑板要闪亮登场了。针对学员在学习中的问题,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答你所问,重要的是还不限次数。下面是整理出的答疑精华:

【试题内容】

【例题·单选题】某个体诊所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人组织调查。根据调查人员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和收集到的证据,县卫生局认定举报情况符合事实,遂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该个体诊所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没收该个体诊所采集血液所使用的生物容器,并依法作出罚款处罚。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县卫生局执法程序、执法证据和执法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没收生物容器、处以罚款,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B.现场笔录必须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才有效

C.对证据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D.没收生物容器的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调查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简易程序的适用、现场笔录的效力。没收处罚不适用简易程序。选项A错误。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但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效力。选项B错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选项C正确。没收生物容器的措施是行政处罚中的没收非法财物的行为。选项D错误。

【提问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D?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是什么?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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